协会精选图库 | 影友交流论坛 | 莱州风情摄影网 | 山东观鸟网 | 广告服务 今天是:
设本站为首页 | 将本站加入收藏 | 会员登记 | 会员单位 | 协会章程
协会精选图库关于莱州市摄影家协会协会主席团协会会员影友交流论坛
首页 > 第22届全国摄影艺术展征稿
 
 

第22届全国摄影艺术展征稿

作品分纪录、艺术、商业三类
增设青年作品奖和黑白作品奖

    经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批准,中国摄影家协会现举办新一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全国摄影艺术展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全国性摄影展览。自1957年举办首届全国展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21届,共展出近万名作者(人次)的上万幅佳作。本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在前两届全国影展实行艺术、纪录和商业三大分类的基础上,增设青年作品奖和黑白作品奖。

    本届全国摄影展,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和吉林省文联合作举办,吉林省摄影家协会参与承办,于2007年7月在吉林省长春市首展。

    现发布本届全国摄影艺术展征稿简章,诚邀全国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参加。

    一、 规则

    1. 全国摄影艺术展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创作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记录时代,鼓励创新,大力推进我国摄影艺术形式、风格、流派的健康发展,推动和促进中国摄影事业的繁荣,使摄影艺术在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 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不分职业,均可选送作品。欢迎海外华人作者参加。

    3. 所有来稿题材、体裁不限;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国际摄影艺术展中已经入选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

    4. 对参评作品尺寸的要求:⑴作品尺寸一律为12英寸(长边),作品入选后,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或扫描仪制作的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使用数字照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由举办统一制作。用胶片拍摄的作品,请尽量使用激光电子分色,或使用底片扫描仪、高精度专业的CCD平板扫描仪制作电子文件,以免影响质量。其存储要求为无压缩TIFF(RGB)格式,文件大小不能少于40M。⑵所有送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5. 对组照的幅数要求:每组6幅~10幅(请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条粘连)。

    6. 每幅(组)作品,均由作者填写本参展规则附件中的表格(全国摄影艺术展登录表1和表2),请按照填写说明,填写。登录表复制有效。

    7. 选送暗房技术加工影像类、数字技术特技影像类的作品,如为与他人合作制作的作品,可以分别署创意者、拍摄者的姓名各一人,其他各类作品均不得以二位作者以上的名义投稿。

    8. 举办单位对入选的作品有权在与展览有关的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9. 本届展览以组委会、评选委员会的名义对所有入选作品,于展出之前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10. 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11. 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简章之所有规定。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征稿简章由中国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

    二、 组织委员会、评选委员会

    本届展览设组织委员会、作品评选委员会;中国摄影家协会所属的中国摄影展览中心为全国影展办公室,负责征稿、收稿等组织工作。

    作品选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有关人士担任现场观察员。根据来稿情况,举办者有权调整各个类别的入选及奖励数额,但入选和获奖总数不变。评选委员会至少由13 名摄影专家组成。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本站任何内容未经协会及作者同意严禁进行转载!未经许可严禁拷贝! Copyright © LzPhoto.com.cn 莱州市摄影家协会版权所有
 
管理员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