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十二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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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下载参赛表:中国第十二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参赛表
中国第十二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截稿日期:2007年8月15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评选日期:2007年9月15日—18日
展览日期:2007年11月17日
展览地点:中国·丽水
图录、入选证书寄出日期:2007年12月20日
摄影,是文化的载体;摄影,是心灵的窗口;
摄影,是跨国的语言;摄影,是友谊的桥梁。
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是中国举办时间最久、规模最大的国际摄影展览活动。自1981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十一届,累计收到来自近100个国家和地区的4万余名作者的20余万幅作品参赛,在国际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007年11月第十二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将在中国浙江省丽水市举办。本届展览已获得国际摄影艺术联合会(简称:国际摄联,FIAP)的赞助。现诚挚邀请世界各国及地区的摄影团体、摄影家以及摄影爱好者选送作品参加。
一、规则
1、本届展览旨在综合呈现世界各国近年来在摄影上所取得的艺术成就,展示各国摄影家在各种题材、体裁、风格、流派中所突显出来的艺术才华,以此促进世界各国摄影艺术交流和相互借鉴学习。
2、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国际摄影展览和全国摄影展览中已经入选的作品,本届展览均不接收。
3、作品规格: 10英寸,即最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所有作品一律不可装裱。黑白及彩色照片均可。所有作品在选送的同时尽量附作品光盘一张,JEPG格式,单张作品文件不小于5M,不大于10M。
4、请填写参加表,并在所有稿件背面用正楷写明与参加表完全一致的参加类别、作品序号、标题和作者姓名、地址、邮编及电话。
5、参赛费:根据国际摄联规定收取参赛费,所收费用将全部用于本届展览活动费用的补充。参赛费每幅作品7元人民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中国以外作者参加费每幅作品6美元(5欧元)或国际回邮券10张(不收支票)。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6、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举办方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的展览、印刷等出版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7、所有来稿,展览组织者自当尽心保护,但对邮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8、凡投寄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评选的作者,举办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征稿章程之规定。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9、凡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未交足参加费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二、评选委员会:
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委员会至少由11名摄影专家组成,其中,中国大陆以外的评委占多数。
三、类别及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设A、B、C三类,拟入选作品360幅,类别及奖项设置如下:
A类:社会生活、民俗风情
金牌奖 4 枚
银牌奖 6 枚
铜牌奖 8 枚
优秀奖 14枚
B类:自然风光、环境生态
金牌奖 2 枚
银牌奖 4 枚
铜牌奖 6 枚
优秀奖10枚
C类: 人像、时装、广告、静物、建筑等
金牌奖 2 枚
银牌奖 4 枚
铜牌奖 6枚
优秀奖10枚
其他奖项设置
1、艺术表现创新奖
在A、B、C三类里各设艺术表现创新金、银、铜奖各1 枚,提倡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摄影作品。
2、最佳黑白作品奖:
在A、B、C三类里各设最佳黑白作品奖1 枚,在彩色摄影普及的时代,鼓励黑白摄影的创作。
3、评委推荐奖:
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理念,推荐一幅本人喜爱的作品,张扬个性,提倡多样。
4、国际摄影艺术展贡献奖:
若干枚,奖励对本届展览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
金牌奖获得者将被邀请参加国际影展开幕式并创作一周,在颁奖地的食宿、交通费由本届展览组织者负担。获奖者自居住地至颁奖地的往返旅费由本人自理。
凡在本届展览中获奖及入选的作者,将获得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和国际摄联颁发的奖牌和证书,所有参赛作者都将获得一本精美展览图录。
四、作品类别解释